綜整奧媒及OECD新聞報導,美國已與奧地利、法國、義大利、西班牙及英國等5國,就課徵數位稅紛爭達成協議,預計2021年10月達成協議之OECD「全球稅務改革協議」全球企業最低稅率(15%)若最快於2023年生效,奧地利等5國將取消課徵數位稅,且美國將不對該5國輸美產品實施懲罰性關稅。目前奧國數位經濟部及財政部尚未針對本案發布新聞稿。
奧媒報導,前述過渡期間,美國與奧地利等5個歐洲國家已同意一項特殊規則:倘奧國等國自課徵數位稅獲得之稅收,多於(前述OECD新規範)有權自該等企業課稅金額,則超出部分將在未來該等企業應繳稅款中扣除。奧媒指出,預估奧地利2021年及2022年之數位稅稅收為7,000萬及8,000萬歐元。
奧地利「2020數位稅法」(Digital Tax Act 2020)自2020年1月1日生效,係針對觸及奧國境內使用者之「網路廣告服務」,課徵5%「數位稅」(digital tax)。被課徵對象為:「網路服務提供者」,即提供網路廣告服務並收取費用,且全球年營收在7.5億歐元以上,並在奧國之網路廣告服務年營收超過2,500萬歐元之企業。符合前述課稅條件者,多為美國跨國電商企業。
美國貿易代表署(USTR)於2020年6月針對奧國課徵數位稅展開301調查,雙方已於2020年12月21日完成諮商。USTR於2021年1月14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,奧國數位稅對美國企業歧視,不符合國際租稅原則,且對美國商務造成限制,並續於3月31日提出報復措施建議,針對奧國輸美40項HS 8位碼產品額外課徵最高25%關稅。2021年6月USTR依據調查委員會建議,決定針對其中23項HS 8位碼產品額外課徵25%關稅,2019年該等產品輸美金額約6,500萬美元。另一方面,美方為爭取更多時間進行多邊及雙邊諮商,以尋求解決方案,USTR將懲罰性關稅實施日期暫延至2021年11月29日。
G20/OECD最新稅基移轉包容性架構(Inclusive Framework on BEPS),已於2021年10月8日獲得136國(占全球GDP逾90%)支持稅改協議,並發布「針對數位經濟所帶來稅制挑戰之兩大支柱解決方案聲明」(Statement on a Two-Pillar Solution to Address the Tax Challenges Arising from the Digitalisation of the Economy),將於2021年10月30日於羅馬提交G20領袖峰會。重點包括:
支柱1:針對「大型、高營利,且在未設立據點但有獲利之跨國企業(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, MNEs)」課稅。目前達成之協議為:就「全球年營收逾200億美元之MNEs」,針對其獲利率高於10%之利潤,課徵25%稅率,此門檻將於實施7年後(2030年)降至100億美元。Facebook、Google及蘋果等數位企業所繳交之稅額,將分配至其有賺取營收,卻未設立據點及繳納公司稅之國家。OECD預估生效後,將約 100 家企業須繳交此稅,實施後每年將重新分配約1,250億美元公司利潤之課稅權,奧地利將可獲得該稅收之分配。
支柱2:未來各國應針對年營收7.5億歐元以上之國際企業,適用15%全球最低公司稅率(global minimum corporate tax rate),以淘汰避稅天堂。預估未來每年全球可創造約1,500億美元額外稅收。
依據OECD新聞稿,各國將針對「支柱1」於2022年簽署一項多邊公約(Multilateral Convention),預計於2023年開始實施,並納入與目前單一國家實施數位稅有關之暫停/排除條款(standstill and removal provisions);另OECD將針對「支柱2」國內法化提供法規範例(model rules)。奧媒報導,實施前各國仍須各自完成國內法律程序,美國國會是否通過亦是未知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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